徽縣2017-15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出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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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徽縣人民政府批準,徽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公開掛牌出讓徽縣2017-15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供地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 用途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起始價 | 出讓 年限 | 競買保證金 | 加價 幅度 |
2017-15號 | 位于徽縣城關鎮(zhèn)西寺村 | 現(xiàn)狀(規(guī)劃指標詳見徽住建函(2017)93號文件規(guī)劃要求。) | 13146 平方米 | 二類 居住 用地 | ≤4.5 | ≤45% | ≥35% | 1282 萬元 | 70年 | 1282 萬元 | 3萬元 |
合 19.72畝 | |||||||||||
注: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出讓文件》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LJPG 2017-048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fā)建設的;
2、拖欠徽縣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關規(guī)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至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掛牌出讓文件。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
2、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截止日后5個工作日內(nèi)如數(shù)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至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報名手續(xù)。
六、掛牌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1、掛牌競價期限:至2017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22日
2、報價時間:掛牌競價期限內(nèi)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掛牌及報價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出讓文件的領取
自2017年10月23日起到徽縣國土資源局領取《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出讓文件(2017-15號)》。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xiàn)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2、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供具有住所地或業(yè)務發(fā)生地市(州)、縣(區(qū))人民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函》。
3、本次出讓宗地成交價款不含出讓方代扣的各種稅費,由競得人自行繳納。
4、本次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徽縣國土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5、開發(fā)建設必須符合徽縣城市建設規(guī)劃、控制性詳規(guī)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6、本次出讓文件規(guī)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詳細情況以《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出讓文件》載明的為準。
徽縣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特此公告
九、聯(lián)系方式
1、徽縣國土資源局
聯(lián)系人:李輝
聯(lián)系電話:0939-7623216
2、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人:陳文慧
聯(lián)系電話:0931-8805533 18919185858
徽縣國土資源局